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做好
2020—202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
通 知
学校各单位:
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,发挥团体和班集体在班级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促进校风、学风建设,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,依据《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(试行)》(2019年9月修订)的规定,现就2020—2021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2019级、2020级所有的班级、团支部、社团、团总支和寝室。
二、评选类别
十佳班集体、优秀团支部、文明班级、十佳文明寝室、文明寝室、优秀学生社团、优秀团总支。
三、评选办法
根据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评选,经过班级申报、逐级审查、公示审核后完成初评,报请学校批准后予以表彰。
四、申报办法
1.申报“文明班级”和“优秀团支部”的班级,须在2022年4月20日前向书院.二级学院辅导员申报,辅导员将初审合格的班级在4月25日前报送到书院.二级学院学生事务中心,学生事务中心评选后将结果汇总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申请表于2022年4月30日前(附件1、2、4)报送学务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。
2.符合条件的寝室自行在4月20日前向书院.二级学院辅导员处进行申报,辅导员审核后将评选出的寝室名单在4月25日前报书院.二级学院学生事务中心,学生事务中心评选后将结果统计汇总,将汇总表电子版(附件4)于2022年4月30日报送学务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。
五、名额分配
1.文明班级、优秀团支部、十佳班集体、优秀社团、优秀团总支申报名额分配表
书院.二级学院 | 19、20级 班级数 | 文明 班级 | 十佳 班级体 | 优秀 团支部 | 优秀 学生社团 | 优秀 团总支 |
报送要求和指标 | —— | 10%以内 | 在文明班级体中产生 | 10%以内 | 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选 | 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选 |
国际交流学院 | 15 | 2 | 10 | 2 | 9 | 1 |
东坡书院 | 64 | 6 | 6 |
致远书院 | 106 | 11 | 11 |
明德书院 | 56 | 6 | 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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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 —— | 25 | 10 | 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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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文明寝室、十佳文明寝室申报名额
根据统计,2019、2020级学生寝室共1770间(其中成都校区670间,眉山校区1100间),按照寝室总数的15%申报,全校共计可申报265间文明寝室(其中成都可申报100间,眉山可申报165间);十佳文明寝室在文明寝室中产生,拟评 10个十佳文明寝室。
六、时间安排
班级宣讲、申报: 3月24日—4月20日;
书院.二级学院审核: 4月20日— 4月25日;
初评名单上报学务部: 4月25日— 4月30日;
学务部整理、审核: 5月7日 —5月10日;
学校公示: 5月8日— 5月15日;
宣传表彰: 5月下旬。
七、注意事项
各位辅导员老师要做好评优的动员、宣传工作,各书院.二级学院在评选中要坚持原则、严格标准、规范程序,有关材料要在规定时间上报,学校公示、审核结束后,各书院.二级学院要针对评优结果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。
附件:
1.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“文明班级”申报表
2.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“优秀团支部(团总支)”申报表
3.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“优秀学生社团”申报表
4.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“集体奖项”汇总统计表
四川城市职业学院
2022年3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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