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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做好 2020—202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 知
[学务部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22年3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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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来源:

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做好

2020—202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

 知

学校各单位:

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,发挥团体和班集体在班级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促进校风、学风建设,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,依据《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(试行)》(2019年9月修订)的规定,现就2020—2021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2019级、2020级所有的班级、团支部、社团、团总支和寝室。

二、评选类别

十佳班集体、优秀团支部、文明班级、十佳文明寝室、文明寝室、优秀学生社团、优秀团总支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根据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评选,经过班级申报、逐级审查、公示审核后完成初评,报请学校批准后予以表彰。

四、申报办法

1.申报“文明班级”和“优秀团支部”的班级,须在2022年4月20日前向书院.二级学院辅导员申报,辅导员将初审合格的班级在4月25日前报送到书院.二级学院学生事务中心,学生事务中心评选后将结果汇总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申请表于2022年4月30日前(附件1、2、4)报送学务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。

2.符合条件的寝室自行在4月20日前向书院.二级学院辅导员处进行申报,辅导员审核后将评选出的寝室名单在4月25日前报书院.二级学院学生事务中心,学生事务中心评选后将结果统计汇总,将汇总表电子版(附件4)于2022年4月30日报送学务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。

五、名额分配

    1.文明班级、优秀团支部、十佳班集体、优秀社团、优秀团总支申报名额分配表

书院.二级学院

19、20级  班级数

文明  班级

十佳       班级体

优秀        团支部     

优秀       学生社团

优秀      团总支

报送要求和指标

——

10%以内

在文明班级体中产生

10%以内

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选

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选

国际交流学院

15

2

10

2

 

9

 

1

东坡书院

64

6

6

致远书院

106

11

11

明德书院

56

6

6



合计

——

25

10

25



   2.文明寝室、十佳文明寝室申报名额

    根据统计,2019、2020级学生寝室共1770间(其中成都校区670间,眉山校区1100间),按照寝室总数的15%申报,全校共计可申报265间文明寝室(其中成都可申报100间,眉山可申报165间);十佳文明寝室在文明寝室中产生,拟评 10个十佳文明寝室。

   六、时间安排

班级宣讲、申报:     3月24日4月20日;

书院.二级学院审核:  4月20日— 4月25日;

初评名单上报学务部: 4月25日— 4月30日;

学务部整理、审核:   5月7日 —5月10日;

    学校公示:           5月8日— 5月15日;

宣传表彰:           5月下旬。

七、注意事项

各位辅导员老师要做好评优的动员、宣传工作,各书院.二级学院在评选中要坚持原则、严格标准、规范程序,有关材料要在规定时间上报,学校公示、审核结束后,各书院.二级学院要针对评优结果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。

 

附件:

1. 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“文明班级”申报表

2. 四川城市职业学院“优秀团支部(团总支)”申报表

3. 四川城市职业学院“优秀学生社团”申报表

4. 四川城市职业学院“集体奖项”汇总统计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四川城市职业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3月2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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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学生工作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