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收缴2019-2020年度团员团费的通知
各团总支:
团费的收缴、管理、使用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,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、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重要内容。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现开始收缴2019-2020年度团员团费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本次收缴2019年7月-2020年6月的团员费用。
2、收缴对象:我校2017、2018、2019级全体团员。
3、团费收缴金额为每人(人民币)2.4元/年。注:28周岁(含)以下的保持团籍的共产党员,从取得预备党员的那时起,应向组织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,自愿交纳不限;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以外,本人自愿多交不限。
4、本次收缴团费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。
5、团费缴纳流程
2019级、2018级团员:各班团员 → 各班团支书(填写附件一) → 辅导员老师所带班级→书院团总支(填写附件二)收取附件一(纸质、电子版) →财务资产部缴费→学务部(校团委)收缴费收据和附件二(纸质版)。
2017级团员:各班团员 → 各班团支书(填写附件一) → 辅导员老师所带班级→分院团总支(填写附件二)收取附件一(纸质、电子版) →财务资产部缴费→学务部(校团委)收缴费收据和附件二(纸质版)。
6、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,对于无正当理由、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,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。
附件一:班级团支部团费收缴情况表
附件二:分(书)院团费收缴汇总表
收缴团费.zip
共青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
2020年6月11日
附件1:收缴团费.zip (37.38k)
[下载] 附件2:收缴团费.zip (37.38k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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